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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下清欠解保严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0:1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雁程) 继日前上交所开始表示将高调应对大股东占款后,今日深交所又发出《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12号——清欠解保》,对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规范。

  备忘录要求,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问题的上市公司,应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妥善解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问题。备忘录
还要求,对于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金额较小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原则上应当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所占用的资金,解除违规担保责任;对于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金额较大、无力在股权登记日前解决的,备忘录要求相关方面应当确定偿还占用资金或解除担保的方式和期限。(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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