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高新 调整对价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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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8:19 中国证券报 | |||||||||
天利高新(600339)今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情况,主体方案中,定向回购部分保持不变,而单向缩股比例则由1:0.7749变更为1:0.7217。上述方案实施后相当于送股方式下每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后的股本结构。同时公司大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还承诺,持有的天利高新非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出售价格将不低于6元/股。
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对价方案的调整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的诚意和大股东天利实业对公司未来的信心。(海东、张德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