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战略投资者可开A股账户 技术障碍全部扫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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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5:40 深圳商报 | |||||||||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技术障碍全部扫清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取得A股股份,应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通知从即日起执行。此举意味着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技术障碍全部扫清。
通知规定,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需承诺所开立账户仅用于持有合法获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以及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前述股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在二级市场进行其他证券买卖。 除规定开户时投资者应提交各类身份证明外,通知还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投资的,投资者需提供商务部同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批准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定向发行核准文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投资的,投资者需提供商务部的批准文件,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对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股份的投资者,需提供上市公司出具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证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