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银行获批新年首笔QFII额度1亿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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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3:0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以升 发自北京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昨天发布公告,表示已于1月23日批准荷兰银行有限公司(ABN AMRO BankN.V.)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 外汇局在公告中特别表示,该专项用于发起设立“中国A股基金”。此前外汇局批准
此外的QFII额度获批时,外汇局大多都未明确表明QFII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II可以投资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为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除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外的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工具。 荷兰银行此次获批的1亿美元QFII投资额度是进入2006年以来外汇局批准的第一笔。截至目前,外汇局已经批准了34家海外机构的QFII资格,包括此次新批准的投资额度,QFII已获批总额为57.45亿美元。 外汇局在2002 年推出QFII试点时宣布累计投资额度上限为40亿美元,在批出额度达到该额度上限之后,又于2005年7月11日宣布将QFII总额度增加60亿美元至100亿美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