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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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1:0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2月15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数为497,873,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9%,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为24,947,612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朱伯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苏德昌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同意497,87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B股为24,947,612股;反对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 (2)审议通过王金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7,87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B股为24,947,612股;反对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 2、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7,65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其中B股为24,725,912股;反对221,7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B股为221,700股;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 3、审议通过《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赞成497,65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其中B股为24,725,912股;反对221,7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B股为221,700股;弃权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为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孙志祥、纪超等两位律师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