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氯碱对价升至10送3.6 大股东承诺偿还占用资金6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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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8:42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李少林 锦化氯碱(000818)今日调整股改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6股对价,原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1股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锦化集团同时承诺,截至2006年底前将通过资产抵债方式及现金分红
锦化集团还承诺说,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