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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 10送2.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8:0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张德斌法尔胜(000890)今天披露的股改说明书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取流通权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股票的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总数为4,752.38万股。

  法尔胜集团承诺:自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股份;在前项
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另外,鉴于法尔胜非流通股股东辽宁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所持法尔胜非流通股股份因被司法冻结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为了使股改顺利进行,法尔胜集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股份如上市流通,其持有人应当向法尔胜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法尔胜集团的同意。

  鉴于法尔胜非流通股股东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改,为了使股改顺利进行,法尔胜集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法尔胜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法尔胜集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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