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茂科技大股东否认虚假出资 承认曾虚增净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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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1:3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同时承认曾虚增净资产近1亿元 上海证券报 记者 何军 因股改一直停牌的鑫茂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曾用名“天大天财”)上周末披露,大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茂集团”)否认虚假出资1.5亿元,但承认曾虚
否认虚假出资1.5亿元 2005年8月16日,鑫茂集团召开股东会,决定由杜克荣(鑫茂集团实际控制人、鑫茂科技董事会主席)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0万元对鑫茂集团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7300万元增至22300万元。随后的9月28日,鑫茂集团与天津大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天津大学持有的天大天财(即鑫茂科技)24.43%国有股权,作价8936.31万元。 据了解,收购天大天财前,杜克荣突击增资鑫茂集团的资金来源为个人信用融资,系向天津鑫厦科贸有限公司(鑫茂集团持股40%)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0月14日至2006年4月13日(后延期至2007年10月13日)。 2005年10月18日,天津凤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10月18日,鑫茂集团已收到杜克荣货币出资15000万元,开户银行为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2005年10月19日,鑫茂集团进行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 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鑫茂集团称,鉴于杜克荣根据鑫茂集团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已将增资款15000万元于2005年10月18日由其自有资金账户划付至鑫茂集团账户,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后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津市工商局对鑫茂集团增资的行为进行审验后,鑫茂集团办理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杜克荣对鑫茂集团增资行为不属于虚假出资。 曾虚增净资产9637万元 2005年9月29日,天大天财公告鑫茂集团收购意向时,根据鑫茂集团提供的数据介绍,2004年末,鑫茂集团总资产42375万元,净资产22559万元。 但2006年1月10日,鑫茂集团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却显示,2004年末,鑫茂集团总资产52990万元,净资产12922万元。相对3个月前公告的数据,鑫茂集团总资产增加了10619万元,净资产却减少了9637万元。 鑫茂集团解释,2005年9月29日披露的鑫茂集团财务数据是摘自鑫茂集团2004年度财务报表的数据,该报表是将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作为汇总范围,并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存在将杜克荣自己控股企业纳入其中的情形。由于鑫茂集团非上市公司,会计人员对会计法规缺乏深入理解,财务处理不够规范,导致上述会计事项处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2006年1月10日公告的鑫茂集团财务报表中,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鑫茂集团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规范调整,导致数据有所不一致。 鑫茂集团称,正确的数据应为鑫茂集团2006年1月10日公告的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的数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