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精要] 《艾滋病防治条例》3月1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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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01: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国务院12日公布了温家宝总理日前签署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防治艾滋病的责任,并明确了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和义务。《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