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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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 16:48 经济观察报 | |||||||||
2002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2002年7月1日,湘财证券和法国里昂证券正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相关申请材料。之后,合资券商华欧证券和长江巴黎百富勤相继成立。
2002年10月,第一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进入筹建阶段。 200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外经贸部联合发出通知,就实施《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的有关问题联合发出通知,解决了两个设立规则与我国涉外法规的衔接问题。 2002年11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2002年11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经贸委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11月,中国证监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因实施发展战略需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经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购买并承诺在一定年限内持有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 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外资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的A股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