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影响支付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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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9:4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作为国内烟气脱硫行业三巨头之一的菲达环保此前公布了股改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需支付1568万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禁售期为36个月。 在昨日的股改交流会上,有投资者指出,公司去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比前年同期有所下降,是什么原因?公司是否碰到了经营困难?菲达环保董事会秘书周明良表示,公司200
此外有投资者问,公司此次采用股权分置改革与股权转让同步进行方式,是否会影响对价的支付?公司财务总监林富根明确表示,不会影响对价的正常支付。因为相关各方均已出具承诺:一、若划转及转让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划入方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及受让方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依其所持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及履行相关承诺;二、若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未完成过户,则由划出方浙江大学及转让方诸暨康达机械有限公司、诸暨环达机械有限公司依其所持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及履行相关承诺。 □记者胡玉荣实习生包璐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