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家电池企业打赢跨国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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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8:3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曾小清 据四川长虹集团公司透露,长虹以及南孚、双鹿等7家中国电池企业日前打赢了与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的“337调查”案件。诉讼方所谓的“无汞碱性电池专利权”被判为无效专利,长达三年的“337调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中国企业取得了胜利。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根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以侵犯其无汞碱性电池生产技术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中国福建南孚、宁波双鹿、四川长虹等7家电池生产厂商,要求展开“337调查”。 在接到诉讼后,中国电池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分别对本国和对方产品的技术层面进行研究,然后聘请经验丰富的美国律师做辩护。经过长达3年的调查审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最终一致宣判,所谓的无汞碱性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中国长虹等7家应诉企业不构成侵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