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C管理架构改革更进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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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2:2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丽娜 主席分拆方案日前敲定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日前与香港证监会(SFC)就分拆SFC主席后非执行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分工达成共识。审议分拆SFC主席草案的法案委员会也将在暂停逾半年后,于下周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向香港立法会草案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指出,在分拆SFC主席的建议生效后,法案中现行执行主席的8项法定职能将重整为5项法定职能转移给行政总裁。这5项职能包括:行政长官向SFC发出书面指令前咨询行政总裁,签署SFC及投资者赔偿基金财务报表,召开SFC董事会会议以及出席及召开顾问委员会会议。 香港政府的文件中详细列出了SFC非执行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及分工,但这些分工及职责并未在法案草案中写明。不过为提高透明度,有关分工安排将附载在两人的委任书中,并会刊登在SFC网站上。 为了加强SFC的内部制衡,早在去年3月香港政府就公布《2005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其主要内容是分拆香港证监会主席与证监会执行管理层的角色。《草案》建议证监会将由一名与执行管理层分开的非执行主席领导,而执行管理层则由行政总裁领导。分拆职位后的证监会非执行主席将领导证监会董事局,制定证监会的整体方向、政策与策略,以及监察执行管理层在落实董事局所议定目标、政策及策略等方面的工作。在SFC主席分拆草案的法案委员会上,议员们也纷纷要求政府与SFC就分拆后的非执行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及分工寻求共识。前任SFC主席沈联涛曾经连续四次出席过草案委员会会议,并代表SFC表示分拆主席后可能出现潜在的权责不清问题。 SFC现设有一位主席与五位执行董事。韦奕礼于去年9月接任SFC主席,五位执行董事分别负责企业融资部、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法规执行部、市场监察部以及机构事务部。韦奕礼曾多次向媒体表示,他的委任基础是分拆主席建议生效后成为行政总裁,并接受有关安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