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市民监督经济适用房申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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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08:00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石红彦 2月6日,合肥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同和·民康”小区2000多名通过前两轮审核的申购人员,资料在报纸以及网络上公示。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为保障此次申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希望市民帮忙监督把关。
据介绍,此次公示为期10天。市民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电邮三种方式进行监督。此次要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同和·民康”小区(保障类),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家庭成员均具有合肥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其中至少一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户口五年以上;属于单身居民家庭的男性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上;2004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100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