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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原告该如何直面股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0:5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银广夏原告该如何直面股改

  上海证券报 作者为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兆全

  编者的话:

  *ST广夏(下称银广夏,代码000557)前不久公布了股改方案要点,希望通过股改方案解决公司涉及的约1.75亿元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消息一出,不少参与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
的原告投资者来信来电给本报,对公司积极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表示欢迎,但欣喜之余,也面临着诸多疑问。他们想知道,作为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的原告,该如何应对公司的股改方案,自己在股改方案中将如何作为?这里,我们请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的杨兆全律师为投资者作全面分析,希望能对投资者有所帮助。

  一、股改提高股民获赔几率

  从银广夏股民索赔诉讼一开始,诉讼的正义性毋庸置疑,从法律上讲股民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到损失而要求赔偿的请求应该得到保护。换句话说,原告基本上认为胜诉的把握较大。但是,会不会赢了官司得不到赔偿呢?这是广大股民一直非常担心的问题。因为一段时间里银广夏公司经营状况很差,公司有近10亿元的银行债务,而且一些银行已经对银广夏采取了诉讼甚至是强制执行。虽然该公司此后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但银广夏在造假事件后破产的可能性是随时存在的。

  这次银广夏公布股改方案,有关信息显示,债权银行没有强行通过法律手段催款逼债,而是采取了宽缓的解决办法,着眼于帮助公司渡过难关,从长计议获得最大利益。而公司近期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植。从方案内容分析并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笔者认为银广夏破产可能性减小。在这种情况下,胜诉投资者得不到赔偿的可能性也大大减小。

  二、索赔股民积极面对赔偿谈判

  由于绝大多数参加诉讼的股民全部卖出了

股票,已经不再是银广夏的流通股股东,很显然,他们不能参与表决,也不能享受股改可能带来的获送对价等利益。现在需要做的,一方面是密切关注公司股东大会的进展特别是关于股改方案的投票结果;另一方面是,要积极应对索赔进程中的后续工作,即准备参与股改方案中提到的谈判,以及一旦谈判失败可能面临的诉讼。

  三、对赔偿谈判的几点认识

  谈判解决赔偿问题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为它能结束长达数年杳无音讯的司法等待,使受害人尽快得到赔偿。但是笔者也认为,此次的谈判难度很大。最主要的问题是:一方面是众多原告较高的索赔金额,另一方面是被告有限的赔偿能力。而原告的索赔金额中,可让步的余地几乎没有,因为在起诉之时,不少股民为了减少法院诉讼费用支出,已经尽量压低了诉讼金额。在损失计算中,他们多采用了30日简单算术平均价,而没有采用更为合理的加权平均价,所主张的索赔金额,远远不足以弥补虚假陈述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这样,在未来的谈判中,股民接受降低赔偿额的方案非常困难。而约1.75亿的赔偿金额,对目前的非流通股股东而言,也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此外,股民人数众多,较为分散,每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要全部达成协议,难度很大。

  四、原告代理律师也需要进行协调

  代理股民参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特别是代理银广夏和其他几起案件的律师,互相交流、互相配合,做了很多开创性的工作。交流和配合,是发现新方法、找到新途径、获得社会支持和认可的有效的手段。目前,关于在股改中集中进行谈判,又是一项新的课题,它可能包含着非常丰富的信息,也存在诸多具体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探讨和协调。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谈判的各项工作,笔者认为在可能的情况下,原告代理律师进行更为直接的交流和沟通,是非常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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