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大股东送上“红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9:3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大亚科技(000910)昨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0.47股,共支付376万股,大亚集团将其所属的优质权益性资产———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三个人造板公司75%的权益出让给大亚科技。大亚集团保证公司2006年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2007年、2008年均不低于1.4亿元。同时,为缓解上市公司资金压力,大亚集团同意在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大亚科技将向大亚集团首次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39亿元,余款合计2亿元自转让协
改革完成后,若公司收购的三个人造板公司和大亚科技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大亚集团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现金8000万元,限追送一次。追送现金的条件满足以下任何一个即可:一、三个人造板公司合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在2006年低于1.2亿元,或2007年或2008年低于1.4亿元;二、大亚科技2006年净利润低于7000万元+k×1000万元×75%(k为三个人造板公司在2006年并入大亚科技合并报表范围的总月份数);或2007年大亚科技净利润低于1.775亿元或2008年大亚科技净利润低于1.8亿元;三、三个人造板公司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06年度至2008年度任何一年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长陈兴康表示,公司的股改方案看似比较复杂,但出发点是为了形成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包璐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