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力治大股东资金占用顽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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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2:29 第一财经日报 | |||||||||
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将把“清欠”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来抓 本报记者 方玉书 发自上海 欠债总是要还钱的,继成效卓著的追讨民工欠薪之后,证券市场也即将掀起向大股东追讨旧债的热潮。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即对证券市场顽症对症下药,开出“四剂猛药”,
《第一财经日报》从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就召开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清欠”专题会议,制订部署今年的“清欠”工作计划。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在今年年底之前彻底解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要求,上证所将积极采取新举措,督促上市公司加大“清欠”力度,完成“清欠”目标。 猛药第一剂:清欠专组。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将抽调专人成立“清欠”工作小组,统一思想,集中处理共性问题和有关难题,并负责与各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 猛药第二剂:联合追讨。上证所将结合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和事后审核工作,逐一核对每家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数额,并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密切合作,确保“清欠”工作的准确性。 猛药第三剂:曝光台。上证所将在外部网开辟“上市公司清欠”专栏,公开各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清欠方案、时间安排和有关股东的承诺等信息,加强舆论监督。 猛药第四剂:舆论监督。上证所在主要证券媒体上将以专栏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市场通报有关上市公司清欠方案的执行情况、清欠进度和力度与该公司已披露的方案和时间安排等是否相符、有关股东是否切实履行了承诺等。 上证所上市公司部表示,将把“清欠”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对上市公司清欠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加强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的协调配合,确保“清欠”工作的成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