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 股改突围股权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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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08:22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吴铭 欣龙控股(000955)股改方案显示,在97.1%的非流通股被冻结的情况下,潜在非流通股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浮出水面,成为公司股改执行对价安排的主体,在另两家股东司法冻结的股份未能被解除冻结的情况下,海南筑华将代替垫付,支付全部对价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06年1月21日所提供的欣龙控股法人股前十名持股明细表,公司被质押冻结和司法冻结的股份共计16021.8万股,占非流通股总数的97.10%。这其中,经司法裁定,海南筑华申请执行并得到了已冻结的欣龙控股非流通股3273.115万股,一旦相关的过户手续完成,海南筑华的权利就已得到实现,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将自然解除。 公司董秘魏毅女士表示,由于只有海南筑华所持股份较多且有可能不存在司法冻结,经过股东间协商,最终确定由海南筑华来执行对价安排,股东之间则形成偿债关系。她表示,像公司这种非流通股高比例冻结的情况并不多见,形成股改方案亦比较困难。 不过此次股改仍存在无法进行的风险。公司亦提示,如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公司无法完成股权过户手续,以至于非流通股股东无法安排股份对价,且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能解决,则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宣告终止。与此同时,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如果任一非流通股股东临时保管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以至于非流通股股东无法安排对价股份,且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能解决的,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亦将可能宣告失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