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昨日宣告破产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16:22 天府早报 | |||||||||
资不抵债27亿多元,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进入破产程序的证券公司 早报讯 国内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曾在资本市场辉煌一时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昨日下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已到位于深圳市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8-9层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接管。大鹏证券因此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中首个进入破产程序的证券公司。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后历经辉煌6年间增资扩股到人民币15亿元。由于近几年严重违规经营及管理不善,连续出现巨额亏损。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到昨日被宣告破产,大鹏证券欠下巨额债务60多亿,资不抵债金额达27亿多元。 客户权益将得保障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0月13日同意大鹏证券清算组依法申请大鹏证券破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鹏证券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经关闭清算,已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还债。法院裁定,宣告大鹏证券破产还债,并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 与其他类公司破产案件不同,证券公司涉及大量资金以及股民个人债务,破产过程中的稳定工作至关重要。清算组表示,相关部门已经对可能影响稳定的事件进行排查,客户、员工都得到妥善安置,个人债权已有明确的解决途径,不存在出现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基础,深圳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大鹏证券的稳定工作,并把大鹏证券纳入本地金融稳定的整体框架之中。 据悉,在中国证监会和现场工作组的指导下,目前大鹏证券的行政清算工作已基本结束,大鹏证券作为证券公司申请破产已经具备特殊条件。包括被挪用的广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已足额弥补,个人债权已移送相关地方政府确认,具体的收购政策已经明确,收购方案和收购资金都已经落实;同时,职工也绝大部分已到新的工作岗位就业;部分需要配合公安部门专案工作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已划入专用帐户,随时可以向职工支付。 八家公司可能遭殃 根据相关报告,在资产的处置问题方面,在大鹏证券营业部交易的所有的中小投资者交易保证金将充分得到保护,但对机构的债务问题则将按照破产还债程序进行。全体机构股东和债权人,也许将面临巨大的损失。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共有8家公司与大鹏证券有关联。虽然8家公司当中有些并非直接参股大鹏证券,但或多或少都与其有一定关联。 为此,大鹏的股东们要求,有关部门彻底清查大鹏的账目,从控股公司到关联公司,一年也不能漏,一个也不能漏。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据悉,去年8月12日,深圳警方以涉嫌操纵股票、侵占公款、抽逃资金三宗罪,已经将大鹏高级管理人员徐卫国等刑事拘留。(据广州日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