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宣告破产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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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07:42 文汇报 | |||||||||
据新华社深圳1月24日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已到深圳市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8层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后增资扩股到人民币15亿元。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金额达27亿多元。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0月13日同意大鹏证券清算组依法申请大鹏证券破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鹏证券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经关闭清算,已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还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