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建内审责任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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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8:0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尚晓阳北京报道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今年将在寿险公司建立内审责任人制度,强化董事会、管理层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寿险公司内控的责任。 内部控制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将被引入到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监管工作中。保监会主
非现场监管则能通过季度监测,提早预警寿险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偿付能力监管的主要手段。保监会将根据非现场监管风险评级结果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于风险较高、风险管理能力较低的寿险公司。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监会监管工作的重头戏之一。去年7月,太平洋人寿曾因偿付能力存在90亿元巨额缺口而接到保监会红色预警。2004年,保监会首次对三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发出预警。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今年将进行寿险公司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内容涉及寿险公司诚信、客户服务、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调查对象包括已经投保的客户和没有投保的准客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