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各级国资委 地方国资工作监督办法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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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7:5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郭凤琳北京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宣布,2006年将加快《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出台步伐,以统一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国资委的国资监管工作。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国资委负责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也称,各地国资委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范围,加强对市(地)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要研究探索不单独设立国资委的市(地)和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还将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监管督查制度、侵犯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举报查处制度、企业国有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大事项备案制度。 在加快国资监管立法方面,国资委还称,今年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国有资产法、破产法、物权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修订起草工作。此外,还特别要加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中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适时提出国资监管立法项目,积极起草改革急需的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