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规范各级国资委 地方国资工作监督办法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7:57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郭凤琳北京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宣布,2006年将加快《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出台步伐,以统一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国资委的国资监管工作。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国资委负责
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统一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国资委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希望今年能够完善对地方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度,明确指导监督体制、指导监督范围和指导监督方式。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也称,各地国资委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范围,加强对市(地)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要研究探索不单独设立国资委的市(地)和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还将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监管督查制度、侵犯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举报查处制度、企业国有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大事项备案制度。

  在加快国资监管立法方面,国资委还称,今年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国有资产法、破产法、

物权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修订起草工作。此外,还特别要加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中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适时提出国资监管立法项目,积极起草改革急需的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