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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追踪] 四类可再生能源可申报"援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2:3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阮晓琴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最新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方式以及管理方式;并指出,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四类项目可向国家申报政策和资金支持。

  《规定》指出,建于主要河流的水电项目、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项目、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项目,皆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或审批;其他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或审批,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规定》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方式。国家发改委负责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规划、政策制订,并管理须国家核准或审批的相关项目;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属地方权限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为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定》不但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需纳入同级电力规划,发电企业要积极投建此类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而且还明确,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

太阳能发电项目等四类项目可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政策或资金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水电和风电并未列入政策和资金支持范围。

  徐虞利:三电企合资建风力发电厂

  香港中电控股有限公司(0002.HK)昨日发表声明称,该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和广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在广东省汕头市设立了一家风力发电厂。

  拥有该合资企业25%股权的中电控股表示,已在昨日达成了对这项4.33亿元投资项目的商业安排。华能集团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将拥有该合资企业50%的股权。G粤电力则拥有该合资企业余下25%的股权。

  据悉,该风力发电厂将于今年初开建,计划于2007年竣工,发电能力为45兆瓦,主要服务于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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