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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不必PK李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4: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陈仓

  前几天,北京某咨询集团总裁李某在网上发出《致郎咸平的一封公开信》的“挑战书”,指称他应某管理俱乐部之邀与郎咸平教授论辩,就五个大是大非问题与郎教授进行理论探讨,即,“郎咸平教授是不是中国改革历史和产业大势的无知者、郎咸平教授是不是国企改革大局和效率追求的破坏者、郎咸平教授是不是金融工具创新大事的阻挠者、郎咸平教
授是不是经理人股权激励机制的扼杀者和郎咸平教授是不是企业家群体的恶意攻击者”。为此,郎咸平教授的助理要求挑战方先拿出6万元出场费,挑战方要求免费论战,网上热议如潮,依我浅见,郎咸平教授根本没有必要与李某PK。

  李某所谓“五个大是大非问题”实质上是五顶污蔑、攻击、构陷郎咸平教授的大帽子。李某的“套路”如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红卫兵小将”整治“反动学术权威”的做法,把纸糊的五顶大帽子拿在手里晃一晃,逼迫教授自己承认自己是“反动学术权威”。显然,李某在网上抛出五顶大帽子,就是要郎咸平教授自己论证自己是不是双料的“无知者”、“破坏者”、“扼杀者”、“恶意攻击者”。李某的演技十分拙劣,他给别人扣帽子还要把举证责任推给别人,如同一个二混混、小痞子在胡同口挡住行人,然后指着人家鼻子说,我看你像二傻子、大坏蛋、杀人犯、害人虫,你说是不是?你给我说!你当着大伙的面说清楚!这哪里是“学术论战”,这分明是混混寻衅滋事,痞子骂大街,不是真正的学者作派。真正的学者挑战学者,他会按正宗的学术规范作文发言,先说明本人对您已经提出的某些学术观点产生质疑,要求与您商榷,然后,摆事实,讲道理,根据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理论依据和确凿无误的事实证据论证得出几点结论,本人得出的结论正确与否,请您继续发言。真正的学者不会先下结论,然后,让对方论证挑战者的所谓“结论”,更不可能手拿一封伪造的诽谤书,勒令被诽谤人,你给我把这些“指控”说清楚。李某即使是学术“法官”,也没有权力让被告人“自证其罪”。一个犯下如此常识性低级错误的“李某”怎么可能是一个学者呢?郎咸平教授作为经济界的“超级男生”何堪与此类混混痞子PK呢?

  李某在网上“亮出”的“身份”是“研究员”,职务是某“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著名的管理咨询专家”,还历任“体制内”某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美国某某中心“高级研究员”等等云云。本人因公“混迹”北京多年,这样的“高人”见得“多了去了”,扔掉的名片差点堵塞北京市的下水道。此类“创业研究咨询”者与庙宇旁边摆摊算卦的“半仙”相差无几。有真本事早“发大发啦”,想制造轰动效应,却连6万元的出场费都拿不出手,还给别人搞什么“创业研究咨询”?大学者郎咸平教授与“半仙”PK个什么调?不在一个档次上,如何唱“

同一首歌”呢?

  如果李某迫于网友的臭骂,无可奈何,“咬牙根子”拿出6万元出场费,郎咸平教授可以出场,“人民的币”不赚白不赚,出场费就是“出场的费”,不是“辩论的费”,没有PK的义务。如果李某让郎咸平教授回答所谓“五个大是大非问题”,郎咸平只消回答一个汉字“否”,或者一个英文单词“NO”,然后立即离场。因为这个美国某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李某的提问是“YESORNO”(是否),缴纳的是“出场的费”。李某如果恼羞成怒,郎咸平教授只需要礼貌地再说一句:“逗你玩,88!(网聊常用语:再见)”

  我通篇不提所谓李某“高级研究员”及其公司的“名讳”,目的在于不想借舆论公器为无名辈做免费广告。免费骂无名者对我们“骂人工作者”(杂文作者)有什么好处呢?如果骂人不赚“人民的币”,我坚持不“逗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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