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法规学习班在长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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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1:07 中国证券业协会 | |||||||||
2005年12月17日,湖南证监局和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在长沙联合举办了一期“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法规学习班”。包括全省69家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一天的法规学习。湖南证监局邹一萍副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发表了讲话。法规学习班由湖南证监局机构处张仁良处长和湖南省证券业协会秘书长丁小平共同主持。
邹一萍副局长在开班仪式上指出,《证券法》的修订是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中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乃至中国经济的发展与改革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她充分肯定了在法规实施前夕举行学习班的现实意义,认为非常必要和及时。她勉励各证券营业部的高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这次今后法规学习。 为了使法规学习班切合证券营业部高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主办单位对师资进行了精心挑选,专门聘请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湖南证监局机构处副处长曾小龙、机构处刘皓宇和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德文授课。他们分别以“证券经营机构监管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证券营业部风险分析”和“证券立法与新证券法的基本问题”为主题并结合各自工作对《证券法》进行了全方位的解析。主办单位还组织学员们在课后进行了考试,大家都认真作答。从阅卷的情况看,学员们把自己的亲身体会和感受凝聚笔端,答卷中不乏闪光点。学员们纷纷反映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紧张的学习,他们掌握了《证券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领会了《证券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精神,深入了解了证券监管政策和监管重点,尤其是通过案例的分析提高了营业部如何实施风险控制、规范运作的认识。此次法规学习班是高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但密切了会员单位之间的密切交流,提升了协会服务会员的水平,而且加强了行业自律的意识,为切实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两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助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秘书处供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