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总结股改六大理论 股改促使国资注重市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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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10:01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郭凤琳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日表示,国有资本是一种资本要素,其运营和保值增值也要符合资本市场的共同规律。股改促使国有资本从关注资产净值,到关注资本收益,从而注重市值。
尚福林还否认了瑞银重组北京证券是最后一个外资重组国内券商试点的说法。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和国信证券联合举办的“股权分置改革理论”研讨会上,尚福林说,讲国有资本在某些行业、某些企业要保持控股地位,这是指在这个企业或这个行业的定位。但在资本市场上,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是一样的,都要符合市场的共同规律。在改革实践中,国有非流通股股东,以多种对价形式与流通股股东平衡利益,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实现了动态的保值增值。这一理论的突破,实际上是完成了从国有资产到国有资本,从关注资产净值,到关注资本收益,从而注重市值的一个认识上的飞跃,对转化国有资本经营理念,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他说,实践证明,股权分置改革路径是行之有效的。目前沪深两市已经完成改革或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达到458家,占应改革上市公司的34%,对应的市值占41%。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为下一步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在国有资本的认识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外,尚福林还从改革的目标定位、市场定价机制、改革的组织、对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保护、改革的推进方式等方面概括了股改的6大理论创新。 其具体内容是:2004年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后,改革的目标锁定到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变革上来;在市场定价机制方面,经过了早期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目前采用的非流通股动议、两类股东沟通协商、分类表决这样一种定价机制;改革要统一组织,不仅要统一规则,统一程序,统一政策,而且要统一领导,统一步骤,统一行动;对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保护方面,改革采取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的做法,与之前的补偿论有本质的不同。补偿是基于历史,而对价是着眼于未来。补偿是一种单向的支付,而对价是寻求双赢。补偿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行为,而对价是双方基于各自利益考虑,着眼于公司未来发展,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行为;在改革的推进方式上,坚持渐进式改革,当改革的基本路径已确定、预期基本稳定之后,就应该不失时机的加快改革进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