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表示统一组织分散决策体现股改公共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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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02:0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记者 周翀 ● 股改积极成效正在日益显现 ● 统一组织要统一规则,统一程序,统一政策,统一领导,统筹步骤,统一行动
● 股改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实现了动态保值增值 ● 沪深两市股改公司已达458家,对应的市值占比达到41% ● 知难行易,实践第一,应不失时机加快改革进程 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天说,股权分置改革实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操作方式,实际上体现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处理市场上一些公共事务,尊重市场规律的基本精神。 尚福林是在北京出席股权分置改革理论研讨会时作上述表示的。该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参与了本次论坛。 据尚福林介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在实施的步骤上实行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布实施;二是在操作方式上实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通过在宏观上制定统一的规则、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公共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尚福林称,实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实践证明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按照上述基本路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由点到面顺利展开:沪深两市完成改革过程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已达到458家,对应的市值占比达到41%。股权分置改革得到市场和各界人士的广泛肯定,同时股改的积极成效也正在日益显现。通过将股改与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实现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提升了股市投资价值,促进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股权分置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为下一步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之前的改革相比,尚福林认为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在改革的目标定位、市场定价机制、改革的组织、对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保护、国有资本的认识、改革的推进方式等6方面存在理论创新。 尚福林强调,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条件下,政府在改革当中不仅是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管者,也必然是改革的推动者,组织者和指导者,这是由转轨时期经济体制背景和政府职能所决定的。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变革,单靠微观主体的自发行为是难以完全保障的,必须要加强政府的组织和引导。这就决定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统一组织,不仅要统一规则,统一程序,统一政策,而且要统一领导,统筹步骤,统一行动。 尚福林认为,国有资本是一种资本要素,其运营和保值增值也要符合资本市场的共同规律。在改革实践当中,国有非流通股股东,以多种对价形式与流通股股东平衡利益,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实现了动态的保值增值。这一理论的突破,实际上是完成了从国有资产到国有资本,从关注资产净值,到关注资本收益,从而注重市值的一个认识上的飞跃,对转化国有资本经营理念,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尚福林称,股权分置改革实践正在继续,理论探讨也远没有完成,从理论层面上对实践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不仅对于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十分必要,对于资本市场的整体改革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不过知难行易,实践第一,当改革的基本路径已经确定,改革的预期基本稳定之后,就应该不失时机的加快改革进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