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洛玻董事长应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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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2:0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喜玉 因违反《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今日公开谴责"A+H"股公司洛阳玻璃及公司现任董事长刘宝瑛,现任副董事长朱雷波,公司前董事王永欣、郭晓寰、孙继刚、金白石、李金让。
洛阳玻璃及相关董事主要是因公司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发生的大股东洛玻集团占款、公司与洛玻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而"获罪"。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认为,洛阳玻璃、刘宝瑛等有关董事在上述交易中,违反了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以及《董事承诺》。 联交所还在公开声明中称,洛阳玻璃董事长刘宝瑛、副董事长朱雷波仍然留任该公司有损投资者的权益。理由是二人蓄意及持续未能履行《董事承诺》所载的责任。联交所表示,其无权要求辞退董事或迫令其辞职,但将致函洛阳玻璃的控股股东洛玻集团公司,吁请该公司考虑联交所的意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