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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公司具备在股改对价中推出权证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15:08 中国证券报

  银河证券 邱小平

  在已完成股改(或已公布股改方案)的上市公司中,约有19家公司具备发行权证的资格,其中有13家公司的股改方案含有权证。

  股改方案中所含的备兑权证一般都是由第一大股东派送,是否派送权证,是派送认
购权证还是认沽权证,都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意向有关。一般来说,持股比例较低的大股东愿意派发认沽权证(如万科、招商银行等),即便到期正股价低于行权价,大股东还可以以行权价来增持股份。而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更愿意派发少量的认购权证(如宝钢、盐田港等),即使到期行权,也不会影响其控股地位。

  派送认购权证的大股东,有送股能力,但又不愿意免费送给流通股股东。派送认购权证既不会产生自然除权效应,还能让流通股股东享受到权证的大幅溢价收入。只不过当股价大幅贴权时,认购权证的价格也相应降低,不会对流通股股东的损失给予补偿。

  派送认沽权证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派送权证似乎更能得到流通股股东的理解与支持。认沽权证的价格与正股的价格反向,当正股股价下跌时,认沽权证的价格上升,会对流通股股东的损失给予补偿。主要原因在于目前股改方案中所包含的权证均以

股票结算方式来交割,如果在快到期时,认沽权证为价内权证,权证的持有者为了行权必然会买进正股,强大的买盘压力有可能会使股价向行权价靠拢,从而使权证丧失价值。这也是大股东派送认沽权证比例较大的原因所在。

  可见,大股东派送权证,既能少送股,以便维持其控股地位,又能使流通股股东满意,最终形成“双赢”的局面。目前,尚有12家未公布股改方案的公司具有发行权证的条件,分别是

中国联通、中国石化、浦发银行、深发展A、华夏银行、五粮液、中集集团、金融街、扬子石化、振华港机、国电电力和深
能源
A等。其中五粮液、中国联通、扬子石化和中国石化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可能会派送认购权证。而浦发银行、深发展A、华夏银行和中集集团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更倾向于派发认沽权证。另外,如果公司近期有再融资计划,则有可能像长电和华侨城A一样,将股改和再融资结合在一起,而派送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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