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落点] ST鑫安被判还款超1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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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3:0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林诗吟 王方群 ST鑫安今日披露重大贷款纠纷诉讼的判决结果,公司被判偿还所欠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数笔贷款,贷款金额的本金部分共计10335万元(未含债务人所欠利息及诉讼费用),约占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52%。
ST鑫安在2001年9月到2004年6月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借款10笔,金额最小940万元,最大2900万元,除了2001年9月所借的2900万元贷款,其余款项均已到期,公司都未能按时偿还,而且,ST鑫安从2005年1月份起,也未能按时偿付2900万元贷款的利息,违背了合同约定,因此,银行新旧账一起算,于2005年12月将ST鑫安告上法庭。 ST鑫安称,本次诉讼对2005年度报告期利润无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