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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辟谣"公积金征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2:5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占宇

  称需清理的是擅自实行的津贴、补贴

  昨天京城某媒体刊登了一则《住房公积金拟征收个税》的报道称,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表示,住房公积金拟征收个税。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昨天上午,报道中的直接当事人,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发布郑重声明:"关于《住房公积金拟征收个税》的报道严重失实,完全是宣传误导。"

  王纪平指出,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需进一步清理纠正的是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擅自实行的有关津贴、补贴,不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

  "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王纪平郑重表示。

  今年1月1日起,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要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新扣除标准,除此以外,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有关专家也指出,"三险一金"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是税前基本生活成本扣除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扣除的还应该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此外,居民最大的基础支出项目如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将来也应该有望纳入扣除范围。但是,"一些擅自实行的或者带有避税目的的津贴、补贴,也需要清理纠正,以保证个税征收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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