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开征尚处模拟试点 限制买豪宅严控投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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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2:0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占宇 税务总局重申严控投资投机购房 针对日前众多媒体关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不动产进行征税的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昨天明确指出,"我们现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
王力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从我国对于不动产征税的现状来看,存在着内外税制不统一、房和地分设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税基比较窄、对房地产征收的其他费用比较多等问题。 他强调,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解决房和地分别征税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的问题。同时,按照国际惯例,按评估值来征收物业税,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房地产的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也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此外还可以有利于正确处理税和费的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过王力表示,开征物业税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技术问题和征管问题还很多。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创造征管的条件。"税务总局正在认真地研究和积极地准备,按照税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稳步地推进物业税的研究工作。" 王力重申,税务部门重点是要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对于非普通住房,尤其是一些豪华住宅,我们要从政策上加以限制;而对于居民个人自用房的交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投资性和投机性的住房也是要加以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