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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话:收获季节关注股改分红承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1:3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喜玉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常态,分红承诺也逐渐成为股改附加承诺中的"流行色"。据本报统计,在已公布和实施了股改方案的458家公司中,目前已经有110家公司提出了分红承诺,占比达到24%。

  从分红承诺比例来看,110家提出了分红承诺的公司中有94家在承诺中表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这其中,有78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低于50%的有16家。78家公司中,承诺分红比例超过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70%的有10家公司,其中全兴股份第一大股东全兴集团承诺未来三年先进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90%;首钢总公司则提出了G首钢三年内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80%。除此之外,有11家公司大股东提出了单纯以资本金转增股本的分红承诺。另有4家公司的分红承诺较为独特,G中远大股东承诺股改后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与三年实现的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之比不小于50%;八一钢铁大股东提议股利分配不低于当年审计后净利润的50%;G宝钢和G森工都采取了承诺每股现金红利的方式,G宝钢承诺不低于2004年每股0.32元的分红比例,G森工控股股东保证2005该年度每股派现金红利不低于0.3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在分红承诺比例上的实际突破不多。对比历史数据,股改分红承诺多集中于往年有利润分配的公司,分红的公司规模并没有明显扩大。且上市公司在承诺分红比例上大多延续甚至低于往年分配比例,利润分配并没有真实提高。如94家承诺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中,有86家2004年度分红,占比达91.49%。分红比例也大都未有真实提高,其中有64家分红承诺比例下限低于2004年度派现比例。

  在分红时间上,多数公司承诺期限较长,保证连续多年分红。据统计,110家分红承诺公司中除16家公司的大股东仅承诺在2005年当年进行派现或送转外,其他94家公司的大股东承诺分配年限均在2年以上。其中承诺在股改后3年连续分配的公司达83家,占比达75.45%,G上港大股东甚至承诺今后每年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业内人士表示,分红承诺在股改对价中的"流行"证明了其相对优势,对投资者把握股改公司今后业绩和投资回报有积极作用。但由于分红的公司规模并没有明显扩大,且承诺分红比例大多延续甚至低于往年分配比例,现在的"承诺分红潮"未必能真正引发今后的分红高潮,对这些分红承诺的股改公司还是应区别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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