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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改方案顺利通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3:1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唐学良

  昨天下午,辽宁成大(600739)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对价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改议案,辽宁成大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对价补偿
。与此同时,公司前三大非流通股股东辽宁成大集团、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利方投资有限公司还承诺,其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12各月内不超过辽宁成大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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