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唐万新等被控三宗罪 案卷材料可装一卡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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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 记者 邓隆飞 16日武汉报道 有关人士今日向记者介绍了关于唐万新案武汉检方的指控:起诉书称,唐万新系3家公司总裁。在其指示下,其下属杨利、李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2001年6月至去年8月,
1997年3月,新疆德隆收购了新疆屯河投资股份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此后,唐万新组织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等人,操纵“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价格。他们自买自卖,抬高价格,待股价上涨十几倍后抛售,从中获利98.61亿元,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另外,2003年1月,德隆国际资产二部经理杨利将公司3万美元汇给其女友沈某作为留学费用,涉嫌挪用资金罪。 根据有关指控,截至2004年4月14日,德隆系共买入老三股678亿元,卖出622亿元,在此期间,德隆系对3只股票的最高持仓比例,全部高达91.5%以上;自买自卖量占交易量的最高比例全部在99.8%以上。上述3只股票复权股价最高涨幅分别为984%、1941%及1736%。 相关人士透露,德隆一案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公开审理工作相当庞大,案卷有843本,涉及证人有327名,“案卷材料可装一卡车”。 据悉,本月6日开始了刑事案件庭前交换证据,这在湖北省刑事审判史上也属第一次。此次交换证据程序持续4天之久,共有3名法官、5名公诉人、14名律师参与。 由于证据材料庞杂,法院动用两台多媒体设备供控辩双方举证。 相关人士向记者描述,被羁押后首次离开看守所的唐万新,白白胖胖,戴着副眼镜,神态轻松。举证期间,他不时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有时双腿晃动,偶尔东张西望,“每一份涉及到他的证据,他都睁大眼睛仔细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