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柯尔系被判还款1.54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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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7:5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文婧 北京报道 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格林柯尔(资讯 行情 论坛)系六案一审败诉,案件标的额高达1.54亿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3日宣布,一审审结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昌平区支行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格林柯尔系法定代表人顾雏军涉及重大诉讼,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被告方未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故农行昌平支行要求解除4份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和利息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另两份承兑汇票承兑合同的履行期限已经到期,北京格林柯尔也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票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