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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主案20日开庭 审理对象为三家法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7:5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刘向东 武汉报道

  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德隆案将于本月20日开庭。另据接近法院的人士透露,20日开庭审理的对象是三家法人,而针对唐万新等7名自然人的审理则可能在19日即开庭。

  武汉法院网刊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明示被告人为:“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新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由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开庭时间:2006年1月20日上午9点。

  值得注意的是,唐万新等七名德隆高管未在这则开庭公告中出现。“这次德隆主案开庭审理的被告包括三家法人和七名个人,审理时间少则两天,多则三天,虽然这份公告的开庭时间是20日,但只是针对三家单位的案由,而有关唐万新等七名高管的审理则有可能在19日开庭。”一位接近法院的人士透露说,“这份公告只是公告了德隆案公开审理内容的一部分。”

  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

证券案,德隆案有案卷843本,涉及证人3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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