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出马支持百联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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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3:0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葛荣根 拟协议收购76家公募法人股股东所持2.770%股份 为顺利推进百联股份股改,百联股份发起人股东百联集团将协议收购上海食品集团公司、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上海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等76家
与此同时,百联集团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百联集团支付的2.8股股票的对价,百联集团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9155.1519万股股票。百联股份的公募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改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百联集团承诺:百联集团现持有及此次收购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出售的股份每达到百联股份的股份总数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公募法人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百联股份由上海老牌本地股第一百货和华联商厦吸收合并而来,当年与社会公众股同时同价发行了一批公募法人股,公募法人股股东多且相当分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