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送1+“一系列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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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 12:11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靳军成都报道 通威股份(600438)今日发布股改说明书,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1股股票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需要支付的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同时,包括大股东通威集团、四川眉山金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七位个人股股东在内的九家非流通股股东推出了包括两次追加送股、延长限售期、最低限售价格及2005、2006两年利润分配等多项承诺。
根据股改说明书,眉山金腾及七位个人股股东在内的其他非流通股东承诺两次追加对价安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2007两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则将分别向流通股股东追送两次股份。追送股份数量为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次每10股送0.5股的比例计算,两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数量均为300万股。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为: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当年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0%;或者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为保证履约,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中用于履行追送承诺的600万股股票在登记公司进行临时保管,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通威集团承诺对追加对价安排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在2009年8月1日前不上市交易。 大股东通威集团则承诺: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8元/股(如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若通威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通威集团还承诺:第一,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如下议案: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及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方式进行公积金转增;第二,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如下议案:2006年利润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8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