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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仍有欠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4:54 深圳商报

  前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仍有欠缺

  【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专电】(记者安蓓)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女士12日说,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汇丰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主席史美伦在此间召开的“金融市场法治建设与媒体角色研讨会”上说,《证券法》和《公司法》修订后,中国证券市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显著强化。尽管如此,史美伦指出,中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她认为,中国

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还有待提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则表现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识不够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假的情况仍然存在。史美伦认为,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还有所欠缺。尽管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数量和密度有所提高,但很多时候内容复杂,滥用专业术语和文字,以至于大量信息的披露并未真正增加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是目前中国金融法制建设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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