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设专项资金鼓励技术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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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1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屈红燕 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深圳市政府将设立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采取补贴、奖励、贴息和借款四种资助方式鼓励企业技术进步。 深圳近日公布《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每年从财政预算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深圳注册的,且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的企业及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专项资金的60%以上用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重点扶持企业、公共技术平台等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将采取补贴、奖励、贴息、借款等四种资助方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