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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设专项资金鼓励技术创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1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屈红燕

  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深圳市政府将设立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采取补贴、奖励、贴息和借款四种资助方式鼓励企业技术进步。

  深圳近日公布《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每年从财政预算
安排鼓励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用以鼓励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的品种。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在深圳注册的,且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的企业及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专项资金的60%以上用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重点扶持企业、公共技术平台等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将采取补贴、奖励、贴息、借款等四种资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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