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控股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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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1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实习记者 王方群 林诗吟 南方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因贷款未及时清偿而被判归还借款本金7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并冻结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沁景宛分理处的银行账号。
该次银行贷款其实是公司大股东发放的委托贷款。 2003年8月21日,中国建行南宁民主支行与南方控股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公司签定《委托贷款协议书》,约定由广西投资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南方控股发放半年期委托贷款700万元。 但后来,南方控股未能清偿委托贷款本金及2004年12月31日后的利息。为此,银行提起上诉。而南宁市中院于2005年6月28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作出有关裁定。 南方控股今日就此表示,在银行账户内资金被冻结期间,会给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一些不便,公司将尽快与诉讼方协商解除冻结。 本次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对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情况有轻微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