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十多项制度将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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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1:24 现代快报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加快制度创新。据有关方面透露,十多项制度创新正在研究和推进中。 据了解,这些制度创新包括:研究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审核程序,建立完善的上市退市制度;结合权益类产品的市场现状,在完善监管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基础上,研究推行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引入多样化的委托申报机制等。
深交所将根据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债市连通等需求,提供双边报价委托方式、询价请求机制、自动撮合机制等创新制度,建立固定收益类产品完全做市商交易模式;改革停牌制度,减少例行停牌,提高警示性停牌比例,建立盘中紧急停牌制度,完善强制复牌制度,建立金融衍生工具停牌制度。 此外,深交所还将配合深交所衍生产品的推出与市场发展情况,在现有竞价交易系统基础上,根据投资者交易与风险控制需求,提供价差委托,引入“断路器”机制,丰富交易即时行情信息等,并为金融衍生产品提供符合其特性的制度安排;制定与国情相适应的即时行情信息管理办法和使用许可协议,建立适应市场需要,证券信息产品使用制度。 又据有关方面最新透露的信息显示,今年深交所将采取四项措施力挺中小板建设。 这四项措施是:一是加快发展、做优做强中小企业板。尽快恢复中小企业板的融资功能,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设立“绿色通道”,使中小企业板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摇篮”; 二是强化中小板监管措施。继续完善和落实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提高市场诚信与公平水平; 三是推动中小板制度创新。推进上市准入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推进全流通机制下的交易与监管制度创新; 四是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育力度。本报记者屈红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