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23:53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中国证监会被赋予准司法权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冻结、查封实施办法》,落实新《证券法》赋予的准司法权。《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在提交申请,并报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执法人员实施。《办法》强调,冻结、查封的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冻结
、查封期满前10日内办理继续冻结、查封手续。每次继续冻结、查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16批股改公司确定

  2005年12月31日,第16批股改公司名单“出炉”,沪深两市共有19家公司进入股改程序。沪市此次进行改革的分别为凌钢股份、福耀玻璃、中电广通等11家公司。其中国有控股企业有7家,所占比例达到63.6%。属于135家重点地方国企的公司有两家,为凌钢股份和华鲁恒升。深市进入股改的分别为本钢板材、

沈阳机床、中国重汽等8家公司。这批公司主要分布在5个省,其中湖北两家,辽宁3家,陕西、湖南、山东各1家,已公布方案的公司平均对价支付水平为每10股送2.5股。

  证监会第八届发审委委员名单公布

  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12月31日决定,聘任王立华等25人为证监会第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专职委员13人,兼职委员12人。专职委员是王立华、邓建新、吴晓东、邱家赐、沈国权、陈永民、陈瑛明、罗玉成、封和平、韩炯、程建、鲍卉芳、鲍恩斯。兼职委员是马季华、王珠林、邓召明、冯小树、江作良、郑莉、贾小梁、袁淑琴、黄宏彬、焦津洪、谢卫、廖理。

  首家全国性股份制中资商业银行揭牌

  首家全国性股份制中资商业银行——渤海银行12月31日揭牌。渤海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人民币,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以货币资金注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25%股权,是第一大股东;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拥有19.99%股权,是第二大股东;中远集团拥有13.67%股权,是第三大股东。

  金信信托被建银托管

  2005年12月30日浙江银监局和金华市政府发布公告表示,由于金信信托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经中国银监会同意,自即日起责令金信信托停业整顿。银监会已委托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金信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具体负责停业整顿工作。

  深交所完成两项规则修订

  深交所日前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订工作。据介绍,本次《股票上市规则》最大的变化是对上市、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相关章节作了修订和调整,明确了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的条件,增加了上市文件、上市审核程序及上市委员会的规定,建立了上市复核程序。《交易规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在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回转交易、融资融券等方面作了修订;二是明确了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三是在各项制度创新基础上,增加5种市价申报方式,并对大宗交易制度在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人民币对外币做市商正式启动

  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中外资银行2005年12月29日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首批人民币对外币交易的做市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在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市场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科利华被终止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决定,黑龙江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科利华,曾名阿城钢铁,ST龙科)股票自2005 年12月31日起终止上市。此前,科利华因2002年、2003年和2004年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5年5月20日起被暂停上市。2005年9月7日,公司向上证所提出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9月14日上证所受理了公司的申请。经充分讨论后,最终形成了不同意科利华股票恢复上市的审核意见。上证所随后作出了科利华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

  央行2006年1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月4日起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上引入询价交易方式(简称OTC方式),同时保留撮合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既可选择以集中授信、集中竞价的方式交易,也可选择以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方式进行询价交易。同时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