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化股份大股东持股被超标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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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陶俊 黑化股份(600179)今日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工程款纠纷案,黑化集团所持公司50,621,930股被法院冻结,但冻结金额合计13313.56万元远远超过判决标的1026.55万元。黑化集团向法院提出异议,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公告称,公司于12月26日接到通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化集团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30,621,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冻结期限自2005年12月26日起至2006年6月25日。同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侯冻结黑化集团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冻结期限自2005年12月26日起至2006年12月25日。 公告披露,此次冻结系黑化集团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工程款纠纷案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继续冻结及轮侯冻结行为。黑化集团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判决标的为1026.55万元,其中工程欠款为722.01万元,违约金为304.54万元。 冻结黑化集团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50,621,930股,冻结金额合计为13313.56万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的要求,冻结金额超出债务总额12287万元,超标冻结的国有法人股达46,718,668股。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