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大步向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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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7:4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陈劲吴铭 “十多年前有了资本市场的支持,上市公司获得新生,现在有了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获得了再一次的新生。”万科董事兼董秘肖莉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就是“第二次股份化改造”,上市公司由此得到了全新的发展平台。
与此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和新“两法”的实施亦从制度建设上保证了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得进入G时代后的公司治理、市场创新有了新的变化,亦使投资者有理由对市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大小股东利益趋同 华侨城有关人士指出,对大股东的业绩考核目前以净资产增值为主,G时代会逐步转向市值衡量,大股东未来会更关注股票市场走势,从而与中小股东利益趋同,有利于良好的治理生态的形成。 据认为,新“两法”的出台,缩小了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治理差距,有助于法人股东更加理解和支持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北方国际董秘黄茜华表示,在公司治理方面,此前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一些部门规章,对新“两法”的一些修订内容已经有所反映,这样就可以说服股东接受最切合实际的公司治理方式。在“两法”修订之前,上市公司治理标准远高于非上市公司,股东单位往往拿自己的治理标准衡量上市公司,从而造成不理解或不规范的运作。 肖莉告诉记者,全流通局面下将不存在分类表决,如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放在新的视角、层面上去考虑,亦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就此出台新的规则与指引。特别是在全流通时代,市场收购兼并将更为频繁,对于股权比较分散的公司,比如万科来说,需要对恶意收购进行限制,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她期盼着监管部门能够出台有针对性的保护性措施与规则,对公司章程能够提供更多的相关指引,给予足够自由修订空间,“毕竟各家公司治理的空间与角度各不相同。” 管理层激励正当其时 华侨城有关人士认为,激励是大势所趋,上市公司与市场的结合比以前更完善,管理层绩效与股价挂钩,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将趋于一致。 G时代全流通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将更加彻底,并购行为更为活跃,职业经理人市场也会慢慢发展起来。”上市公司人士认为,控制权市场的逐步建立、健全,使得通过市场来监管上市公司成为可能,新“两法”的实施令市场建立起约束与惩诫机制,管理层长效激励的有效性也将由此得到保障。这对于上市公司和市场来说,是建立激励机制相当难得的突破时机。 “股改期间,一位持股几百万的个人投资者说,他愿意对万科的股改投赞成票,但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王石董事长能亲口承诺,在股改完成后尽快推出管理层激励。” 在感叹投资者支持的同时,肖莉亦认为G时代长期激励缺位的情况会大大改变。她表示,万科会大力推进管理层激励机制的建立,使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形成良性互动,并建立起双方的收益共享机制与长期信任关系。 董事会制度更加完善 在新“两法”颁布实施的背景下,G时代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完善亦显得极为重要,“这能够对公司管理层形成有效的制衡,积极防范内部人控制。” 肖莉和华侨城有关人士都认为,未来独立董事将承担起更大的责任,随着其民事责任的加强,其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独董给公司管理层的压力也相当大。“我们的4位独董有3位是来自境外的资深专家,境内独董是国内非常资深的企业家,都非常敬业,责任意识很强,提问、调查、建议,对完善公司治理作用很大。”肖莉表示。 黄茜华表示,北方国际在治理方面的调整细节,目前主要考虑两点,一是调整公司董事会与经营层之间的关系,二是“权责表”的建立。 她向记者表示,新《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很大的自主权,例如董事会通过章程的规定可以授权经营层更大的经营管理权限,公司法人无需一定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可将精力腾出来重点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事实上,独立董事也会遇到同样难题。 黄茜华建议,可考虑将更多的经营管理权力下放到经营层。在将权力下放的同时,应该将公司各个层面的责、权、利彻底理顺。“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建立一个‘权责表’,使公司各个层面和对应职责形成一个坐标系,每个部门都可以在上面找到自己对应的职责范围。”她介绍称,对于一些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基础制度,与公司每个员工的利益相关,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来作出决策,在“权责表”上,就可以找到相关的流程;但如果是一般的业务决策,则无须提交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就可以作出决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