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征求意见再融资渐行渐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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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4:16 深圳商报 | |||||||||
证监会征求意见再融资渐行渐近 分析人士认为,新规增加了对老股东的保护,使再融资更公平、有效 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宋华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证监会近日向券商下发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配股比例最高为15%,控股股东需至少认配其份额70%。对此,业界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提高,对大股东的约束加强了。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再融资将会更公平、有效。 配股比例最高15% 据悉,在《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条款中,可配股比例将不超过配股前总股本的15%,而控股股东事先承诺认配股份占其可认配股份的比例将不得少于70%。 关于增发的新规定则要求“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发行时机将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自主决定。 分析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意味着恢复再融资已离市场越来越近了。此外,从相关条款的设计上可以看到三个约束:一是配股总额的约束,二是控股股东认配比例的约束,三是发行价格的约束。 再融资公平性增加 长城证券张勇认为,新规使得上市公司再融资更加公平、有效。从历史上看,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对市场的伤害很大。再融资往往成为大股东“圈钱”的机会,圈钱之后业绩变脸的公司比比皆是,这直接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股改之后,大股东的利益也与股价挂钩,再融资的公平性增加了,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一方面,新规对控股股东的认购份额做出了约束,而在此前的再融资中,大股东常常放弃认购,往往是中小股东为其买单。其次,以前对于增发价格下限则没有文字性的规定,新规对价格做出了一个下限。 于A股市场有利 江苏天鼎秦洪认为,从以往的再融资政策来看,有一定的盈利标准,即只有达到硬杠杠,才可以进行再融资,尤其是配股。从相关信息看,新规有所突破,其实这也就为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募集打开了大门。从经营的角度来看,是行业低迷时,扩张或购并的成本最低,但在此阶段上市公司业绩往往不够好,可能达不到再融资的要求。而具有战略眼光的产业资本往往愿意成为定向募集的资金提供方。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全体股东重要组成部分的流通股东的利益也得到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向特定投资者的定向募集资金制度建立后,也有利于购并方式的创新,尤其是有望开创定向增发股权,获得购并的路径,这将成为市场的新生题材。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