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尚在延长侦查 逮捕令上未列挪用资产罪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2:1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逮捕令未列“挪用资产罪”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岳敬飞 “顾雏军案现在正由佛山市公安局延长侦查,尚未移送检察院。”昨日,一位权威人士向《上海证券报》透露,“他目前关押在广东某看守所,但不是佛山看守所。”
这位权威人士称,2005年7月29日,顾雏军被广东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拘理由为顾涉嫌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罪、虚假出资罪、挪用资产罪。随后,检察院批准对顾执行逮捕,在逮捕令中,只有前两项罪名,“挪用资产罪”不在其列。 “挪用资产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定不定顾雏军挪用资产罪,将对他的量刑有较大的影响。 这位人士说,由于案情复杂,目前,佛山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仍在进行侦查。如果侦查结果出来,有证据证明顾雏军确实存在挪用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在移送检察院后,公诉机关仍有可能将该罪名写入公诉书,要求法院定罪量刑。具体的起诉日期,视侦查进展而定,目前尚难预料。 而随着顾雏军“出事”,其一手缔造的格林柯尔“帝国”逐渐坍塌。今日,襄阳轴承也公告,称殷敬民辞去总裁职务。殷敬民即顾雏军当年派往襄轴的核心管理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