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建议放宽业务规模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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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8:50 新京报 | |||||||||
针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提出三点建议 本报讯 (记者 贾浩森) 证监会周一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昨日招商证券就此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建议对业务规模的限制放宽。招商证券认为,随着赢利渠道的拓宽,券商的
以资产管理业务为例,《办法》规定集合理财产品的规模不能超过净资本的10倍,而招商证券目前集合理财产品已过50亿,今年还将发行三个产品,很快就要接近规模限制。 其次,建议在《办法》中对业务指标的限制尽量体现弹性原则。第三,建议某些类别的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比例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