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集团咽下互保苦果 被判偿还G太极三亿巨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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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2: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田露 朝华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一项牵连数家上市公司的诉讼事项近日有了结果,这场担保纠纷也将“重庆担保圈”的窘境再度展现出来。 该次诉讼源于太极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G太极)与朝华集团、西昌电力(资讯 行情
2001年,朝华集团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由该集团及G太极为朝华集团的共计3.037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而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则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43%股权为上述担保进行反担保,西昌电力与涪陵建陶、大华陶瓷、朝华晶化石4公司则为四川立信的质押担保追加担保。然而,2005年4月27日,朝华集团银行借款逾期一下掀起了风波,各家银行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和G太极追债并扣划了两者账上资金3.0367亿元。之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将追偿权转移给G太极,G太极则因这起担保纠纷于2005年4月27日向重庆市高院提起诉讼。 法院对朝华集团3亿多元的赔偿是写得明明白白,而其他数家公司也因担保事项牵扯在一起,要承担相关义务,这其中包括上市公司西昌电力。 判决书判定:朝华集团应向G太极支付3.0367亿元并承担利息,为此G太极有权对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同时,西昌电力对上述债务在以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朝华晶化石对上述债务在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的不足时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以及涪陵建陶、涪陵大华相应承担有关补充赔偿责任等。 该次诉讼牵涉到了3家上市公司,而金额也达3亿元之巨。对此,朝华集团表示;“该次诉讼及其他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而纠缠不清的担保事项,也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和财务压力。实际上,近年来“重庆担保圈”担保金额居高不下、担保范围逐步扩大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注意。有分析人士指出,“互保漩涡”容易使资金危机在多家公司间扩散,这显然也是投资者和监管者不愿看到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